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四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深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压减事故,保障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比2008年有所下降;确保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具体目标。
煤矿:遏制煤矿瓦斯等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事故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范围之内。
道路交通:确保全省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万车死亡率继续降低,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3人以上死亡事故。
建筑施工:继续加大建筑施工场地检查力度,切实搞好重点环节整治,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力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指标在2008年基础上继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