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二00九年散装水泥使用(比例)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贸局、散装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中关于“落实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和国家四部两局[2007]205号《
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在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干混砂浆,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经研讨论证,现将二○○九年散装水泥使用比例标准下达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散装水泥使用比例标准表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济南市二○○九年散装水泥使用比例标准表
序
号
| 单 位
| 用散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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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槐荫区
天桥区
历城区
章丘市
长清区
平阴县
济阳县
商河县
济南高新区建设局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济南市各大建筑公司
其他房地产开发公司
预拌砼企业
水泥制品、预制厂(站)
新型建筑材料企业
外地驻济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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