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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转发《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转发《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陕建函[2009]5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的通知》(宝市建规发[2008]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办法,做好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资料的备案工作。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是编制了招标控制价工程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开标前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按照工程管辖范围报送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xls》到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投标事宜,未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的不得开标。

  二、经承发包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是工程造价计价的最终文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应由发包人按照工程管辖范围在整个工程结算书确认后报送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发包人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xls》到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事宜。

  三、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具体联系咨询。电话:0917-3234439。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招标控制价备案应提供资料

  ⑴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⑵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⑶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⑸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⑹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⑺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⑻主要材料单价表、⑼材料暂估单价表、⑽专业工程暂估价表、⑾暂列金额明细表、⑿计日工表、⒀总承包服务费汇总表、⒁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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