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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的通知


  (三)深入学习宣传建设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风景名胜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建设事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使各项建设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

  (四)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围绕全省建设系统2009年的中心工作,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法律责任,促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完善全省住房保障制度,要指导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以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为契机,要深入法律宣传,强化依法行政,推动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城乡建设要突出城市管理、千村百镇整治、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贯彻法律、依法行政来提高管理公共政策的能力,促进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对象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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