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的通知
(陕建发[2009]19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全省建设系统实际情况,现制定陕西省建设系统2009年度“五五”普法计划。
附:陕西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年度计划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 “五五”普法工作计划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建设系统2009年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按照
宪法的要求,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
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
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按照
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家赔偿法》、《
公务员法》、《
物权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