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严格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经营进口食品企业的资质,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鲜肉、蔬菜、粮食、活禽等散装、预包装市场管理规范。构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大型食品超市要建立规范化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市区物流配送网络。
7.规范食品消费环节。规范本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分析评估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各种因素,加大控制力度,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水库及水库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全程监控,加强对公共场所管道直饮水和桶装水、瓶装水等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二)药品安全工作。
1.加强兴奋剂管理。深入贯彻落实《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全面加强兴奋剂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净化兴奋剂市场秩序,确保我市范围内无非法生产、批发、零售以及进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含兴奋剂药品按规定标注,确保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
2.加强药品生产环节质量管理。继续完善驻厂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着力加强对注射剂、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和原辅料、成品检验等关键岗位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规定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确保药品质量源头可控。
3.加强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出租转让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存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强化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专项检查。在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迎全运、亮窗口、树形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