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市“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各市农业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省厅“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通报工作动态,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10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四)分工合作,加强沟通
“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设在厅市场信息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整治工作。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种植业产品由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畜牧业产品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绿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省绿办和西安市绿办负责)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省绿办、西安市绿办和杨凌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负责)。三个工作小组要加强与“三品”整治组的沟通,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确保“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三品”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马红战
联系电话:029-87321648、029-85026968
传真:029-87321648
电子邮箱:scxxc@vip.163.com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
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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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3月
| 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 各市“三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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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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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严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绿色食品专项抽检
| 组织监测机构对相关绿色食品产品进行抽检,完成30个产品抽检任务
|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作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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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
| 出台《无公害农产品风险预警技术规范》
| 及时掌握风险信息,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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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制度
| 发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办法
| 最大限度降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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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3月-4月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 组织各市工作机构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 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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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检查
| 对市场销售的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 确保95%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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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3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 通过狠抓十二类产品强制性用标、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等措施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省-地-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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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
| 在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对60个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 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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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
| 组织监测机构对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抽检,完成60个产品抽检任务
|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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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月
| 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
| 对5家企业的10个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 有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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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 全年举办对各级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的培训2期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人才队伍
| 培训检查员150人,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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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
| 全年举办对获证单位内部检查员的培训2期,指导获证单位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监督管理
| 培训内检员100人,提高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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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月
| 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培训
| 组织各市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 培训管理人员50人,提高认证监管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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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月
|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
| 组织对全省10个城市20个市场中标称为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检查
| 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纠正企业不规范用标行为,进一步净化绿色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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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8月-9月
|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察
| 选择3个市,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有效性、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包装标识合法性开展全面检查
| 督导检查各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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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的集中公告
| 对整治行动中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在陕西农业网和《陕西日报》集中公告
| 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100%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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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体系
| 掌握各市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搭建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 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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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及通报表扬
|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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