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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目录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各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将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市县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4日和29日前要向省上“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陕西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上旬)

  1、2009年3月上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陕西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市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和省饲料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11月15日)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部的安排,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通报、各市要及时查处。监测工作由省饲料检测所具体负责,各市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市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在省畜牧兽医局的指导下每季度对重点市县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5月至9月,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将在厅政策法规处的指导下,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阶段总结、部署。7月上旬,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组织各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以各级饲料管理部门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按照省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安排,全面总结饲料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2009年陕西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表

阶 段

时 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3月上旬

启动部署

结合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召开陕西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陕西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市饲料管理部门把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畜牧兽医局。

3月11日-3月底

开展自查

各市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存在问题的市县。

第二阶段

3月11日-11月15日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和目录抽检工作。

省上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市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督导检查

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5月-7月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将在厅政策法规处的指导下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7月上旬

召开阶段整治总结

组织各市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9月

饲料执法宣传月

各市饲料管理部门要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12月

总结提高

全面总结饲料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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