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服务方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在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再造工作流程上下功夫,用创新的思维来指导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按照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适度分离的要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机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以“窗口式”服务为载体,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行亮牌办公,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服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增强效率意识,急企业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链条、缩短审批时间。加强跨部门业务联动,通过实行提示告知、并联审批、联合办公、统一办理等方式,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上下互动、左右协调、快速运转的审批通道。积极开设“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提供“一条龙”服务,开展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等,提高服务效率。要做好服务回访。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对服务对象的逐户上门回访,核实具体事项办理情况,听取企业、基层的意见建议。对服务对象不满意的事项,要及时予以补课和整改。
(四)健全服务体系。要建设全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创新服务载体,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中心)、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点的服务功能,健全行政服务大厅(中心)、电子政务、公众网络等服务平台,构建以行政服务大厅(中心)为依托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服务体系,切实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要建立无缝衔接的服务网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部门协作,理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运转顺畅、无缝链接。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利益观念,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反应灵敏的协同处理机制,形成服务合力。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两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和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借助社会技术队伍、专业服务组织的力量,延伸服务手臂,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全社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规范服务行为。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理设置自由裁量幅度,规范自由裁量程序,公开自由裁量权限。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做到服务到位不越位、指导不替代,帮民不扰民,服务不添乱。坚决杜绝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对基层单位“吃、拿、卡、要、报”行为。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评比活动。各部门对各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评估,提出可行的减、免、缓收费(税)项目。所有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要向社会公开,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控制对基层和企业的各类检查,坚决遏制面向企业的有偿评比达标活动。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以及故意刁难企业、基层和群众的人和事,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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