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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深办发〔2009〕3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服务年”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服务年”活动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市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实现“一区四市”新使命的迫切需要。在广东和深圳改革开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赋予了深圳“一区四市”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深圳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对深圳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我们必须立足深圳,服务全局,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干部队伍形成抓落实的良好风气,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实现“一区四市”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服务年”活动是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齐抓共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全心全意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是党委、政府工作的内在要求,是我们的使命所系、责任所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进一步深化和扩大,甚至可能持续较长时间。作为外贸依存度较大的沿海开放城市,深圳受到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冲击比其他城市更为直接,经济发展形势更加严峻,就业压力更大,企业经营发展更加困难。立足当前形势,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一保四抓”要求,切实加强为企业、基层和群众的服务,对于进一步提振信心,共度时艰,化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妥善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全市目标任务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三)开展“服务年”活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思想作风大整顿,我市各级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干部队伍的作风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同志缺乏服务意识,为企业、群众和基层服务的主动性不强,甚至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一些部门的工作落实不力、执行走样,很多好的政策还不能及时惠及企业和群众;一些部门仍然存在审批事项过多、环节过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现象;一些干部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等。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学习实践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摆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服务体制机制,增强队伍战斗力、执行力,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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