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组团参加2009年全国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9〕60号)
各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今后将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制度设计的要求,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2个部委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6月下旬在天津举行,这是我国职业院校最高水平的技能竞赛,各省市都高度重视,积极备战,我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将单独组团参加比赛,与其他省级单位同台竞技。为了迎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举办2009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2008〕83号),决定举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形成每年定期举办的制度。根据全国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情况,我市计划组队参加9个大类20个项目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团参加6个大类26个项目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现将《深圳市组团参加2009年全国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是职业学校教学的重点和根本特色,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对大赛工作高度重视,为学校组队参加大赛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设备支持,督促学校做好参赛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做好本校的准备及集训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陆万伟,电话:82001526)
深圳市组团参加2009年全国和广东省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情况,我市计划组队参加9个大类20个项目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团参加6个大类26个项目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做好大赛的准备工作,现就组队参加全国和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代表团成员
团 长:陈贤德
副团长:张建中 陆万伟 陆 飞
成 员:冯迪新 冯 璧 罗理广
各专业代表队领队、全体参赛选手、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