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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建发〔2009〕27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在2月份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和塔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监控、整改机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2008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要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要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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