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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孵化构建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孵化构建工作的通知
(皖商贸发函〔2009〕16号)


各市商务局:
  进出口孵化工作是促进我省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服务于我省广大中小企业实现进出口零的突破的重要渠道。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和筹备,各首批孵化器试点单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以及方案制定工作,大部分试点单位已进入实施阶段。随着我省孵化工作的不断展开,我厅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与数量,推动全省进出口孵化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全面推广,经认真研究,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我厅前期下发的《构建进出口孵化体系工作方案》、《进出口孵化器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同时要积极完善孵化工作所需条件,争取及早发挥千家万户的作用。
  二、各有关单位在积极创新、因地制宜、认真探索、大胆实践,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厅贸发处。
  三、各有关单位要将孵化促进工作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来抓,并对辖区内尚未发生进出口实绩的获权企业及新获权企业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孵化促进指导意见,于3月9日前报我厅贸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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