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分工
按照“教育局统一领导、各科室参与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市、县、乡同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学校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市直各学校负责校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市教育局各科室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可参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园安全工作科(室)包县(校)和领导包片制的通知》)。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4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制订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并认真对校园安全隐患做一次全面的自查摸排工作。
市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润林 忻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侯高晨 忻州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成 员:王定平 忻州市教育局副书记
曹晋荣 忻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卿 忻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保明 忻州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白六〇 忻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齐秀兰 忻州市教育局调研员
焦献平 忻州市教育局正处督学
张效义 忻州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刘献荣 忻州市教育局副处督学
以及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科。
联系电话:0350--2028830(传真)
第二阶段(5-9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抓紧整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对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第三阶段(10-1月):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的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是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二是安全经费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三是查出的隐患进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消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