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忻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09〕4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制订的《忻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忻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市政府发出的《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推进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创造一个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忻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师院五寨分院、忻州师院专科部、原平农校、原平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