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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二OO九年度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二OO九年度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9】27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局、财政局:

  现将《合肥市二OO九年度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合肥市二OO九年度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8〕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大力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综合运用新一轮就业政策,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实现农民工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为3.13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要达到60%以上。逐步建立就业导向、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培训对象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二)培训以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为主,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

  (三)培训时间以1-6个月为主,培训课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课时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低于50%。使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且能够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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