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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09〕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2009年经济运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盯发展目标,切实增强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做好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力争一季度开好头、起好步,对于进一步增强信心、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保增长重点在工业,难点在企业。2009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以上;7个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和6个远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400亿元,增长30%以上;全市新增个体、私营企业3.9万户;促进310户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列;协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额20亿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扩内需、保增长”的决策部署上来,化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奋力扭转工业增速下滑势头。要认真分解落实一季度的目标任务,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力争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2.5%以上,确保实现一季度开局良好,为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经济运行例会制度,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的分析。要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要生产要素的监测力度,建立重点企业旬、月统计监测制度。市级以20户重点企业为监测对象,各区围绕55户直通车服务企业并选择一批区属重点企业实施按旬测报、按月分析,及时掌握重点企业、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变化,反映企业停产减产、复产、资金链、用工等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统计部门对于今年将新进的“小进规”企业要尽量在一季度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
  三、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围绕“宽松环境、降低税费”,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与企业共克时艰。市发展改革委要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建成达产;对有市场、有生产能力的新建投产和技改完工项目,逐个分析,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促其尽快成为有效增长点。市经委要进一步完善煤电油运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市交委要衔接好铁路等运力,确保电煤稳定供应,确保重点企业和重要物资运输。市财政局对于各项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市监察、物价局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定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金融办要继续发挥银企对接平台的作用,加快小额贷款机构试点工作进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协调救助暂时性陷入困境的企业。市劳动社保、税务局等部门要针对企业不同情况,适度把握征收节奏和进度。市司法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创造好的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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