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武政〔2009〕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大事故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面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2008年度考核和评比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江汉区人民政府等19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14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市高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66个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孙承华等222位同志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全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为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武汉”做出新贡献,为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开创武汉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19个)
江汉区人民政府 江岸区人民政府 硚口区区人民政府
武昌区人民政府 汉阳区人民政府 汉南区人民政府
蔡甸区人民政府 江夏区人民政府 新洲区人民政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市交委 市建委 市人防办 市公安局 市国土房产局
市质监局 市园林局 市城管局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7个)
洪山区人民政府 青山区人民政府 黄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