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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0年贵阳市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动商业民用领域节能。在大型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和星级宾馆全面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进一步开展抑制过度包装工作,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充分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引导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等产品,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

  (一)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改项目

  围绕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技改奖励资金和预算内补助资金的支持,组织实施好一批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项目,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尽快发挥节能效益。加大市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达不到国家节能技改奖励门槛要求的市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市技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节能效果明显的市重点节能技改工程。2009年形成18.98万吨标煤节能能力(详见附表2);2010年形成19万吨标煤节能能力(详见附表3)。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实施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综合利用粉煤灰、磷石膏、磷渣、赤泥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免烧砖(砌块),替代粘土烧结砖(砌块)节能。通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2009年至2010年,每年节能2.5-5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五、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

  继续做好贵阳市优秀环保产品(项目)的推荐评选工作,积极向社会推荐节能产品和环保适用技术和产品。重点推广高效节电控制技术、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示范工程、中央空调运行管理系统、城市照明综合自动化系统、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认真总结2008年节能灯推广的工作经验,力争2009年和2010年分别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240万只,每年节能5.5万吨标煤。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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