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0年贵阳市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计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2010年贵阳市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2010年贵阳市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计划
“十一五”后两年是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具有决定意义的两年。为确保“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7〕9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2010年贵阳市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计划。
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力度
(一)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体目标,严格实施分行业分年度淘汰计划,落实好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坚决淘汰炼铁、水泥、黄磷等落后产能。在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2009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0.8万吨;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114万吨(详见附表1)。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供电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分期淘汰落后用能设备。重点采用高效节能电机和新型节能变压器,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老旧电机和变压器进行改造,加大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的监察力度,督促全市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分期淘汰落后电机和变压器。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节能办、市质监局、市节能监察支队、市供电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加快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一)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2009年、2010年,旅游总收入每年增长20%以上。大力发展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推进电子信息、新型能源、新型材料等产业化基地和项目建设,建立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制造业技术服务体系。2009年、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