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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政〔2009〕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总部经济的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与武汉城市地位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总部经济,在巩固、发展已有总部企业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引进外地总部企业,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把武汉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发展总部经济与建设“两型社会”相结合,大力引进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总部企业;坚持引进总部企业与优化环境相结合,吸引国内外总部企业落户武汉;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吸引外地总部企业向武汉集中高端业务,鼓励在汉总部企业向外拓展市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共赢。
  (三)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切实增加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强总部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形成总部经济集聚区,使总部经济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先导。
  二、发展总部经济的战略重点
  (一)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发挥武汉区位、人才、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总部企业服务机制,搭建总部经济发展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汉设立总部,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在汉设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
  (二)加快建设全市总部经济集聚区。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突出重点,合理利用土地空间,优化企业总部布局,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引导企业总部集聚发展。重点建设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国际上知名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开发区集中建设各具特色、区域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进一步提升武汉的中心城市功能。
  (三)大力支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总部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通过资本营运、企业重组和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市内外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若干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的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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