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司〔2009〕20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活力、重民生、抓稳定、强党建”的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调解、矫治、宣传、管理”五大功能,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做出新贡献。
一、发挥服务功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荐律师、公证参与协助研究制订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帮助企业依法防范法律风险。发挥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作用,使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等通过企业重整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发挥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侨商律师顾问团和台商法律服务团等作用。各律师事务所要做深做细法律顾问工作。市律师协会要组建服务团队,组织律师开展相关企业的“法律体检”。
2.服务重大投资建设。引导法律服务有序介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咨询函”等方式,了解掌握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法律需求。积极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回迁安置等领域的公证服务,预防和化解征迁双方之间的矛盾。积极做好抵押贷款公证,促进完善融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资金的风险。
3.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协调市有关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参与《杭州市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的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开放性决策讨论和有关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省会城市律师、公证的专业优势,为大企业大集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律师、公证参与重点投资项目服务提供充分条件;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发挥律师法律专业的优势,为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培训搭建平台。
4.加大“四农一村”法律援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以维护农民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为重点,扩大“四农一村”的法律援助范围。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案件数、接待数、“12348”法律服务咨询数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指标。积极建立与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调解和仲裁机构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