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期间遇异常天气。
在体育考试期间遇异常天气,根据气象台公布气象情况,作出应急响应。
(1)遇气象台悬挂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属于全市范围内受影响的,由市教育局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2)遇气象台悬挂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属于局部地区受影响的,由当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报告市招考办,经同意后对本区、县级市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3)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的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影响的,由当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报市招考办,经同意后对受影响地区的考生发出停考指令。
(4)如在宣布停考后,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已到达考场的,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关于恢复体育考试的时间,由市招考办根据天气情况作出安排决定。对恢复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等问题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视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6)体育考试的前一天、考试期间及因停考而需要恢复考试期间,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主任或教育局基教(中教)科长、考场主考的手机必须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考试的有关信息。
(三)应考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考学校成立由学校“一把手”负责的安全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应考学校的安全事件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的安全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安全事件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事件防控措施。
1.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医对考生进行安全专题辅导。
2.对考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
3.参考学校及带队教师须关注考生临考前的安全状况。
(1)学校要做好学生健康筛查工作,组织学生进行体检,注意考生的急、慢性疾病,传染病接触等病史。
(2)学校要按照当年体育考试方案,组织特殊考生参加医务审查工作。
(3)注意考生临考前的身体不适或伤病情况,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不得勉强与隐瞒。
(4)督促考生做好准备运动。
(5)提醒考生不宜空腹或过饱参加体育考试,适当补充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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