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茶叶企业年度改造和良种发展计划(通过QS现场审查、初制茶厂改造,完成良种茶园年度建设计划),得2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组织参加名茶评比活动,加强茶叶品牌建设,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得2分;工作开展不够的,酌情扣分。
完成柑桔等水果品种结构优化改良建设任务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制定并实施“科技服务林改、服务林特产业”的计划,并取得明显效果,得1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茶叶、水果批发市场产品质量和无公害基地的监测力度,得1分;新增无公害林产品产地1个以上,得0.3分;新增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1个以上,得0.3分;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新增市级以上林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得0.4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二)林业保护方面(32分)
8、森林消防工作。(12分)
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发生率控制在25/10万公顷以内,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人员死亡和瞒报森林火灾事故,认真做好森林消防值班工作的,得12分。受害率超过1‰的或发生率超过25/10万公顷的,扣2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起扣3分;造成扑救人员死亡的,死亡1人扣3分;瞒报森林火灾事故,每次扣1分;森林消防值班有脱岗情况出现的,每次扣0.5分。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9分)
组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病虫检疫和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病虫监测队伍,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网络体系,森林病虫监测准确率、无公害防治率、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市下达的指标,森林病虫成灾率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株数实现“双下降”目标,完成“削峰拔点”年度阶段性任务的,得9分。成灾率、成灾面积或病死树数量未达到控制指标的,扣2分;松材线虫病发病加重,病死树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以内的,扣1分;增加5-10%的,扣2分;增加10%以上,每增10%,增扣1分;每新增加1个乡镇疫点,扣2分;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100亩以上或连片发生大面积其它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0亩以上,不及时报告并未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的,扣1分;森林病虫监测队伍不健全或未建立、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扣3分;固定标准地缺少、踏查区域模糊、主测病虫不明,扣1分;重大检疫对象传入或传出被确认责任的,扣2分;未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网络体系,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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