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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执法支队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技总站、市种子站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2月15日-3月10日)。

  制定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一是规范生产管理。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试点。

  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广泛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和制度建设,按照“三位一体”模式,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直接监管责任人及具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开展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五是强化执法督导。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全面报道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良好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市农业局组织对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考查,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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