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财政资金补贴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的通知
(吉农机字[2009]10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农机)局:
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部《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补贴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决定在全省对部分财政补贴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1、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
2、全面、深刻反映调查产品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状况,督促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强化“三包”服务。
3、通过公布调查结果,扶持优质产品,打击伪劣产品,为农民提供消费警示和购机指导,为促进农业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调查内容
1、调查产品:深松机械、联合整地机械、玉米收获机械。
2、安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程度进行调查。
3、可靠性调查:对在用农业机械故障情况进行调查。
4、适应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在不同地域、对不同作物及品种或者不同耕作制度的作业效果进行调查。
5、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对企业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兑现情况进行调查。
三、调查范围
重点调查区域: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市、双阳区、舒兰市、公主岭市、梨树县、双辽市、前郭县、扶余县、长岭县、乾安县、通榆县、镇赉县、敦化市、东丰县。其他地区也要根据本地特点开展好调查工作。
四、调查对象
1、随机走访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组织;
2、在农机经销企业中调查、查验;
3、各市(州)、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投诉站及推广站工作中掌握的情况。
五、调查方法
1、采取全面调查与重点跟踪调查相结合,填报调查问卷与同用户面对面座谈相结合;走访基层农机管理部门与检查三包服务机构相结合的形式;
2、走访投诉用户,调查问题机具出现的原因和处理情况,搜集因产品质量引发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