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济政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鲁政发〔2008〕85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信息产业成为重要支柱和先导产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732亿元,软件产业规模占全省的61%,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ⅢC)等国家级产业园区相继落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移动电话用户505.5万户,宽带网用户88.7万户。信息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传统产业改造成效显著,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电子政务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加强,信息化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对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任务,对照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市信息化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本地化产品配套能力较弱;信息化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基础网络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步伐不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等。
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挑战的有效措施,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省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信息化推进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市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自主创新,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围绕建设区域信息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