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认省安科院为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省级考核机构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9]46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安委会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省局研究,确认省安科院为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省级考核机构,负责全省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达标考核和证书发放,对达标考核情况进行管理、统计和上报,并指导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企业自评员的培训以及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