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2.实施改造的企业,要在安装改造工程验收后,编制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附件2)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市或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安装报告书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凡不符合本意见规定安装改造要求的,按照逾期未安装进行处理。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及的化工装置属于安装改造范围的,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必须提出或设计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否则,不予通过安全审查。已经试生产的,必须在试生产结束前配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确因时间紧、工作量大等原因无法完成的,要作出安装改造的时限承诺(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认真实施,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要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对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措施建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现状安全评价报告,要对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作出评价,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设计、安装单位资质符合性,控制系统在试生产期间的检测检验和调试、运行等情况。2010年后,立项安全平价报告、验收评价和现状评价,要对企业生产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进行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对其是否符合并满足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做出评价结论,作为行政审批过程中判别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根据工艺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措施建议,充分考虑和设计重要参数的测量、控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设施和措施。

  (六)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引导扶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和提升化工产业层次等相结合,扶持鼓励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附件:1. 危险度评价取值表(略)

  2. 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安装报告书内容要求(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