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病媒生物防制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每年春秋统一开展灭鼠活动,方法科学,无中毒现象,特殊行业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0%以上,现场检查鼠密度(感观、粉迹法)均低于3%。
3、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五)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
4、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镇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乡镇政府所在地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 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定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