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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洛政〔2009〕21号)


2008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意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年超额完成了10万座户用沼气和700个村级服务网点的年度目标任务,使全市的沼气建设及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又迈向了新的台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健康发展。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农业局等5个沼气建设先进单位,宜阳县等9个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县(市),偃师市山化乡等36个沼气建设先进乡(镇),谢长松等34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在2009年度农村沼气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农村沼气建设,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 件
  农村沼气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单位(5个)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农发行 市发改委 市政府办

  二、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县(市)(9个)

  宜阳县 孟津县 新安县 汝阳县 洛宁县 偃师市

  栾川县 嵩 县 伊川县

  三、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先进乡(镇)(36个)

  偃师市:山化乡、城关镇、缑氏镇、邙岭乡

  孟津县:朝阳镇、麻屯镇、常袋乡、横水镇

  新安县:北冶乡、正村乡、铁门镇、城关镇

  宜阳县:上观乡、白杨镇、丰李镇、三乡乡

  伊川县:鸣皋镇、吕店乡、酒后乡、白沙乡

  汝阳县:柏树乡、靳村乡、内埠乡、城关镇

  洛宁县:故县乡、小界乡、下峪乡、兴华乡

  嵩 县:饭坡乡、田湖镇、闫庄镇、大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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