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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代理、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闽台合作孵化创业”。借鉴台湾创业孵化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引进台湾优质、新兴和具有创意的创业项目,特别是服务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农业类项目,成立加盟总部和“样板”实训基地,以“克隆”的方式复制创业成功模式,创业就业相结合、教学实训一体化、加盟共赢,为创业者提供简单、实用、系统的创业辅导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真情创业”(三明模式)。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由工商、税务、金融、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专家和优秀创业者组成的“真情创业”专家指导团,建立将创业项目与创业培训,专家指导与跟踪服务,小额贷款与政策扶持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类项目推介载体,适时向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针对创业对象和创业的不同时期,实施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地方政府可制定奖励办法,对成功创业的按其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的项目补贴。对创业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真情创业”专家指导团通过座谈会、咨询热线、信息交流、项目点评、企业会诊等形式及时帮助协调。

  “1+1群创业”(厦门模式)。聘请国内外各行业中的专家志愿者组成“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对有创业意愿和潜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业富余劳动力、退伍军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创业培训、项目选择和推介、市场分析、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实现“帮一个人创业,带一群人就业”。

  各地应主动结合本地实际,推广实施各类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

  六、完善创业服务

  (十八)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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