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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晋建办字[2009]86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市政局、园林局、环卫局、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省、市政府签订的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棚户区改造
  各市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2008年,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开工147.29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47%;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开工284.31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284%。
  (1)各市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如下:
  完成任务好的: 大同市、阳泉市、太原市、忻州市
  完成任务较好的:晋中市、临汾市、吕梁市
  (2)各市城市棚户区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如下:
  完成任务好的: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朔州市
  完成任务较好的:吕梁市、晋中市、长治市、阳泉市、忻州市
  2、政策性住房建设
  各市制定住房建设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完善政策体系。2008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393.2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51%;新建廉租住房开工77.4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94%;归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6806.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货币补贴保障廉租对象51136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34%。
  各市政策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排名如下:
  完成任务好的: 大同市、太原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朔州市
  完成任务较好的:长治市、阳泉市、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
  3、启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右玉、左权、交城、高平、古县、永济等6个县(市)开展了农村住房解困试点,各试点县(市)合理确定解困对象,严格履行解困程序,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省3000户试点任务全部完成。右玉县按照“省、市、县帮扶,乡、村、户实施”的思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实施,党员干部捐款34.3万元,农村群众义务投工1.04万个。永济市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动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捐款100万元,用于农村住房解困。在试点基础上,大同市、运城市、吕梁市召开专门会议,将2009年农村住房解困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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