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引导能人大户“二次创业”。要通过加强引导,支持鼓励有实力、有潜力、有能力的个体工商大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转型,切实把二次创业意向转变成创办企业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十千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成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措施。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保证措施。
1.加强调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良好的工作方法和引导途径,及时发现能人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鼓励能人创办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2.加强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从自身职能出发服务支持好能人创办企业,及时掌握其创办企业的动态情况和发展趋势,适时跟进服务。
3.加强监督考核。将推进“十千万工程”纳入全市民营经济考核范围,对乡镇实行重点工作考核,纳入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先进乡镇考核之中。县乡村要细化分解任务,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二)大力开展“十千万工程”宣传和引导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政策激励、创优环境等措施,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智慧力量,在全市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
1.开展劳动者创业乡镇、村、社区行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层层发动,组织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宣讲创业形势,解答创业政策,引导创业活动。
2.开展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定期收集筛选汇编创业典型事例向社会免费发行,举办创业成功人士交流会,组织初始创业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增强创业人士的创业信心。
3.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能人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创业能力
1.健全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各类优质培训资源,紧紧围绕“十千万工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严格教学管理,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对象要求的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健全完善“十千万工程”平台服务支撑体系。要继续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市场开拓六大平台建设,为“十千万工程”提供项目、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更好的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民营经济服务窗口,强化服务职能,建章立制,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到上对接政府、金融部门、地方商业银行,下对接“十千万工程”。围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企业的建设,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重信用、讲信用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