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德政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品质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市政府决定,2009年以畜牧业和蔬菜业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客观需要。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可有效提高农产品品质,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促进农产品消费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是解决农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实施品质农业战略,通过发展适销对路的安全优质农产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质优价,从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对解决全市农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精、农民勤而不富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农业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既是品质农业的基本内涵,也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通过现代物质装备、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经营形式的集成应用,不仅能大幅提高农产品的品质质量,而且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四)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是扩内需、保增长的现实选择。开展品质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既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人们的消费欲望,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又可以在农产品价格普遍低迷的情况下,靠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整体规划、多方投入、协调推进的原则,全面落实现代化水平领先、集约化水平领先、标准化水平领先、科技化水平领先、产业化水平领先、综合效益领先的“六个领先”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打造现代农业品质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全市品质农业建设不断跃上新水平,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二)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