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组织筹备及会后确定事项督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部门和单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要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汇总整理,报分管领导审阅。会后按照会议记录认真整理会议纪要,除特殊情况,会议纪要一般要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送市政府秘书长审签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下发后,要对会议确定事项及时搞好督查调度,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1、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报告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收到国家、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后,要立即送呈有关领导审阅批示,按照分工转有关区县、部门办理或直接组织办理,并认真做好登记。领导批办的急件要在1-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一般急件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难度较大的批办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领导有特殊交待的批办件,要按领导要求及时办理。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调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并按规定时限汇总整理后上报办理情况。
12、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接到市人大和市政协转到市政府的建议和提案后,市政府办公室要立即转办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和调度各承办单位必须全部采取面办的方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确保见面率达到100%。鼓励和提倡承办单位通过召开面办会、现场办案等形式进行集中办理,以提高办理效果。原则上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办理完毕。
13、严格督查通报制度。对领导批办件、市政府会议确定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政府办公室交办件,要及时搞好督查调度,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确实难以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原因,并力争尽快办结。对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不力的要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办理成效。
六、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4、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做到“四有数”、“五清楚”、“四不忘”,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做到不误时、不误事;对部门和基层来市政府办事的领导、人员,做到态度热情、主动,待人礼貌、周到,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15、对于区县、部门单位提交的《市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活动呈报单》、《以市政府名义举行工作会议呈报单》、《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等,要根据活动时间安排从快办理,严格做到不误事、不误时;对于接转的通知、文件,要遵循随接随转的原则,力争第一时间送达承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