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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补助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补助工作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9〕19号)


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再就业办、经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9〕29号)精神,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及补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按照《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9〕29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

  (一)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指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按时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终止协议并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自愿提前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指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关闭破产解体时,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并已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申请补助程序

  申请补助人员分别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提供下岗证(或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出中心的协议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国有企业“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1),由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市级统筹区的由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后,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审。经审批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人员,持《国有企业“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财政补助申请表》及相关申报登记材料,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退休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关闭破产解体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2),由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市级统筹区的由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后,报原企业主管部门复审,无主管部门的报原企业所在区经委(无经委的报中小企业局)审批。经审批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人员,持《关闭破产解体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财政补助申请表》及相关申报登记材料,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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