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09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水基﹝2009﹞8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
为了贯彻落实水利部、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建设年”和建筑施工安全“双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度重庆市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推进重庆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附件:2009年度重庆市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度重庆市在建水利重点工程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加快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抓好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对于顺利推进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开展“三项行动”,突出“三项建设”,狠抓“双基”工作,添措施,压事故,确保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2009年,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平安和谐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7〕180号,全面负责“六定一管”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市水利投资集团全面负责水利重点工程直管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要按照《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所管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业主、施工、监理等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度,市局将重点检查新开工的重点水源工程和城市堤防工程安全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