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州长、副州长政府秘书长、州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伊州政发〔2009〕7号)
塔城、阿勒泰地区行署,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2009年2月18日,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努尔·伊布拉音为自治州副州长。为明确职责,经研究决定,对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自治州州长、副州长,政府秘书长,州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自治州州长、副州长政府秘书长、州长助理工作分工
一、州长毛肯·赛提哈木扎 全面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编办、外事(侨务)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边防委。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副州长万水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计划、体制改革、国土资源、政法、金融等方面工作,负责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公安局(边防局、消防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法制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州长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编办、外事(侨务)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边防委。联系侨联工作。协调驻伊部队、武警和兵团工作。
副州长牛正夫 负责农牧业、水利、林业、供销、民政、扶贫开发、抗灾救灾、防洪抗旱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分管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民政局、农机局、绿化委员会、乡镇企业局、气象局、自治区盐务局伊犁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移民办。主管处理土地草场纠纷工作。联系天西林业局、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工作。
副州长高翠霞 负责工业经济、国有资产管理、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电力、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分管工业、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煤炭工业管理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烟草专卖局。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核工业新疆矿冶局、电力公司、伊宁机场、铁路运输工作。
副州长叶尔肯·赛山拜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体育、广播电视、人口、语言文字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常务副州长分管外事方面的工作。分管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地震局、档案局、残联、老龄委。联系科协、专家顾问团、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