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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3.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把PIS项目建设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当中,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为广大群众和全社会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叶尔肯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闫红鹰      州党委副秘书长
  葛 国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 辉      州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
  热孜燕      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
  巴科梯夫    州财政局局长
  艾力哈孜     州广电局局长
  刘 水     州民政局局长
  马永钦     州统计局局长
  努尔太     州教育局局长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居 曼     州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邰德惠     州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郝新春     州公安局副局长
  古丽娜孜    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平     州科技局副局长
  阿合卓力    州工商局纪检组长
  阿勒泰古丽   州团委书记
  吐尔迪古丽   州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孙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热孜燕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州人口计生委、公安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抽调。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助PIS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利用人口信息资源;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被调查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调查、录入人员培训,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并检查指导各县市PIS工作开展情况;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所需户籍人口的基本信息,为基础采集信息核对提供必要支持;统计部门提供相关人口数据,协助进行数据和指标分析;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计算机等硬件设施配备、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广电部门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改委、民政、教育、卫生、科技、民族宗教委员会、工商、妇联、团委等部门配合提供信息采集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09年在县乡两级建设PIS项目系统,逐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IS)向下延伸至村(居)级。初步建立起人口计生、公安、统计、民政、卫生、教育、老龄委等部门人口信息相互支持、相互印证、相互利用的工作格局,实现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人口计生主要业务数字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人口科学决策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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