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绵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创建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姑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的通知
(苏建质〔2009〕8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对口援建工程参建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对口援建的首期11个项目和二期25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为鼓励参与对口援建工程的有关单位狠抓安全生产、强化质量管理,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树立苏州援建的良好形象,文明、优质、高速完成各项项目建设任务,现将《对口支援绵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创建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姑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对口支援绵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创建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姑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
苏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创建
苏州市级文明施工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和
“姑苏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
第一条 根据《苏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苏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办法》、《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结合我市援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组织。为提高援建工程的文明施工和结构质量水平,市建设局成立援建工程创建创优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援建创建评审委”),援建创建评审委由分管局长负责,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参加。援建创建评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处。
第三条 项目的申报。参加援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应按照“三个办法”的要求,以援建工程施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保证援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优质和文明施工。对援建项目制定相应创建创优计划,并报送计划项目的工程质量创优、文明施工的目标管理等措施,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第四条 项目的受理。援建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在创建工程达到“三个办法”所规定的工程进度时,应及时向苏州市对口援建绵竹指挥组规划建设处的质监安监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质安小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市质安小组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将援建工程中创建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