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专卖店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基地化、标准化,种植业标准化基地达到200万亩,水产品养殖标准化基地达到0.5万亩,建设100个标准化畜牧小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品牌150个以上,90%以上的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培育一批地方品牌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明显增强。整合农业、畜牧、水产等领域的检测资源,实行例行检测制度,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等进行例行检测,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能够覆盖从产地到餐桌各环节的检验检测体系。
农产品全程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立起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构建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监管体系。
三、加快建设农业标准化基地,壮大优势产业规模
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力度,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诸环节相关标准的配套统一。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壮大粮食、畜牧、蔬菜、林果四大主导产业和建成100万亩优质专用粮食标准化基地、100个畜牧标准化小区、以林果为重点的100万亩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以蔬菜为重点的100万亩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带为目标,对当年认定的市级标准化基地给予扶持奖励;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示范乡镇、示范区县创建活动,凡是主导农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认证基地面积达到总量70%以上的,由市政府授予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示范区县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支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给予奖励。具体扶持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严格监测检查,不断改进农产品基地生态环境。
四、加强动植物疫病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控源头污染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加快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提高区域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畜牧法》、《
动物防疫法》、《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实行严格监管,探索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销货台账、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质量信用卡,严格进货、销货发票使用管理。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禁止销售五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和其他禁止销售的药物,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有害残留超标。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生产过程控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监管工作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