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贯彻落实省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辐射带动全省发展的光荣职责。昆明肩负着“一市带全省”的重任,贯彻落实好省赋予的管理权限,有利于增强昆明对区域内甚至更大范围内资源的配置和调控能力,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为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创造空间,有利于增强在全省改革开放的示范作用、经济发展的带动辐射作用、文化建设的窗口作用、社会和谐稳定的支撑作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树立省会意识和服务全省的意识,通过落实和用好省赋予的各项政策,不失时机,快马加鞭,由“快走”变“快跑”,最大程度地发挥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意见》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上下联动、紧密衔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快捷高效、便民利民,权责一致、加强监管”的要求,接好、用好、用足、管好省赋予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能,把政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责任,接好用好省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
省政府《若干政策意见》赋予昆明市8项优惠政策措施、67项行政审批和10项管理权限,直接涉及市发改、国资、财政、人事、环保、交通、建设、城管、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教育、卫生、文化、广电、科技、商务、旅游、林业、安监、公安、信息产业、机构编制、质监、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地税等27个责任部门(详见附件)。为确保省级下放权限的贯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迅速行动,主动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对接,在明确权限范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下放事项的审批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建立起下放事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惠政策措施类
1.财政返还政策方面
市财政局要于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与省财政厅有关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度假)区新增财政收入超基数上解返还的对接工作,在《2008年省财政与各州市财政年终结算办法》中落实明确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度假)区新增财政收入返还结算政策。于2009年3月15日前完成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和13个省级工业园区2008年分别应返还金额的测算及核实工作,确保实际返还金额与省财政年终结算时有据可依,并负责做好至2012年间我市开发(度假)区上解收入的省财政返还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开发(度假)区上解收入的返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