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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列在最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处、监察室)

  (2)突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指导和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处、监察室)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4)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纪检组长每年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处)

  2、坚持面向全体地税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

  (5)扎实开展面向全体地税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和引导地税人员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处、人事处)

  (6)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针对系统特点和地税人员思想实际,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握思想脉搏,做到突出重点、分层指导、分类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基层处、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规处)

  (7)坚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基础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广泛开展具有地税特点的“三看、三比、三珍惜”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地税干部算清“四笔帐”、严守“四条高压线”,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筑牢广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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