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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08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工作通知


        :

  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财务会计信用状况进行了鉴定,认定     年度你单位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    类单位,并实施    类管理。

主管财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被评定单位、主管财政机关各一份。

  附件2:
  A类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证书编码规则

  为统一管理本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A类单位,自2003年起,本市各区县财务会计信用等级A类证书统一使用12位编码。其中,前6位编码按下表规定编排,第7位和第8位编码为评定(鉴定)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的年度(07,08,09,……),第9位至第12位编码为顺序号,每一年度均按顺序自1号起连续编号。例如,黄浦区财政局2009年对某单位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情况进行评定(鉴定),确定该单位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A类单位。如果该证书系黄浦区财政局2009年下发的第一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A类证书,则其编号应为310101090001。

单位

前六位

编码

单位

前六位

编码

单位

前六位

编码

市财税三分局

310043

虹口

310109

金山

310228

市财税七分局

310046

杨浦

310110

青浦

310229

黄浦

310101

闵行

310112

崇明

310230

卢湾

310103

宝山

310113

政法处

310001

徐汇

310104

嘉定

310114

社保处

310002

长宁

310105

浦东

310115

农业处

310003

静安

310106

南汇

310225

经建处

310004

普陀

310107

奉贤

310226

教科文处

310005

闸北

310108

松江

3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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