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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注:上述代理记账机构请按批准时间排列。
表三:
未 申 报 单 位 的 基 本 情 况 表
序号
主管财政局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业务 负责人
许可证号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未申报材料的原因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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