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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沪人社国[2009]1号、沪科合[2009]00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实现“四个确保”,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09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度资助重点为: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金融、港航、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同一单位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2009年申请A、B类资助人员(团队申请人员除外)网评和见面会成绩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资助强度可增加到50至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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