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工作的通知
(南劳社培字[2009]7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工作,是当前我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努力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09]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管理台帐
各县(区)、开发区要依托乡镇、村农村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充分调动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他们加强学习培训有关就业政策,熟悉业务,尽快开展工作。通过上门入户和召开座谈会等有效方式,摸清返乡农民工的底数,了解每个返乡农民工的返乡原因,培训和创业就业需求等基本情况,为每个返乡农民工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台帐,确保人人有培训就业服务记录。同时,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加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信心
目前,部分返乡农民工反映了想参加培训和创业就业不知找哪个部门,如何申办?对招聘会提供的岗位认为不太对口,收入报酬待遇偏低等情况。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宣传引导和就业指导,坚持深入农村基层,利用座谈会、招聘会、学习培训、圩日、传统节庆等有利时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有关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指导返乡农民工了解参加培训和创业就业的服务指南,组织返乡创业成功者典型现身说法,介绍种养经验和开办企业的做法,帮助返乡农民工就近方便地掌握有关优惠政策内容,懂得如何享受这些政策,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培训和创业就业的途径和方法,从而坚定信心,调整心态,尽快地寻求创业就业门路。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择业引导,帮助他们了解本地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转变择业观念,按照劳动力市场的用工需求,积极调整求职策略,适当降低收入待遇期望值。对择业观念一时难以调整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其尽快转变择业观念,实现就业。
三、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围绕当前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一是引导和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各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对每一名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意愿进行登记,发布培训信息,并引导组织返乡农民参加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落实好生活补贴政策,帮助他们安心参加在市里、县城、乡镇或村屯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二是结合实际坚持举办就业专场招聘会。各县(区)要制定召开招聘会计划,尽可能将招聘会开到乡镇、村屯,方便返乡农民工家门口求职就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强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给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开通就业信息绿色通道。三是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支持。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要主动与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密切沟通,多渠道开发和采集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帮助更多农民工勇敢地走上返乡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