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厅水产专业组负责。
  (六)认证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认证农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获证单位健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及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规范企业用标,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健全认证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认证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或企业等征信数据库。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相应认证农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区域:农产品种养集中地区,农产品药物残留问题较突出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厅畜牧、种植、水产专业组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考核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和跟踪监管;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12316农业热线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创新农资供应模式,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六是实施分类监管,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含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主要农资产品;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较集中地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厅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农资打假各专业组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并注意与《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0日~3月10日)
  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下发全省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30日)
  1.突出关键环节,狠抓专项整治。全省农业系统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中存在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激素,滥用人药和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非食用物质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二要按照全省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认证农产品和农资打假七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季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厅属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组织和督导检查的责任;市县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的责任,搞清本地本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监管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兽(渔)药行为。
  2.围绕安全生产,普及关键技术。全省农业系统内各行业主管部门一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帮助农民查找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点,采取一帮一的办法,让农民真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关键技术,做到不使用来路不明、成份不清、容易造成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非法农业投入品。二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创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三要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大对主要农产品集中产区、集中上市前的例行检测,及时指导生产。
  3.实行市场准入,推进产业标准化。各级农业部门一要扩大农产品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并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农产品检测,公示检测结果,严格落实不合格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更多的农产品创品牌、上包装、加标识,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年内全省县级以上城区内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二要结合实施“百龙腾飞工程”,2009年选择3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示范,引导企业将种养环节纳入企业的第一车间管理,延伸产业链条。选择生鲜乳、甲鱼、食用菌等产业,探索建立质量标准全覆盖的管理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
  4.加快体系建设,改善监管手段。一要结合机构改革,尽快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二要加快推进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和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三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或企业等征信数据库,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和检测信息共享。
  5.及时分析预警,防范突发事件。一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发挥农业各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增强应对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二要完善12316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严格落实专人值班、电话登记、记录移交、立案查办、案件督办等项制度,扩大案件线索。三要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将农业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四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报送和危害预警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厅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相关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尽快充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赵国岭厅长任组长,李大北、张文军、朱立杰、张钰和王进副厅长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畜牧、种植、水产、高毒农药整治四个专业组。厅长对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主管副厅长对其分管的工作负全责,厅属有关单位对其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市县也要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地、本部门的责任。
  (二)细化整治方案,完善各项制度。各设区市和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阶段有安排、重点有活动、检查有指导、责任有追究、总结有提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在严格落实已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首问首办”和“限时办结”的要求,一是完善农产品政务值班、举报登记、案件受理、立案查处、案件移交、信息通报和案件督办等制度,推行“两图一卡”,将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全部上图上墙,将监管责任全部分解上图上墙,将日常检查登记上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透明化和责任实名制。上半年各设区市选择一个县试点,下半年全部推开。二是完善信息通报会商制度。各位监管人员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管情况;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的单位,每半月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情况会商会;市县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每月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每季度邀请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三)狠抓作风建设,确保整体提升。结合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建立全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系点,创新示范,抓点带面;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一次,轻车从简,掌握第一情况,指导全面工作。二是开展“调研周”活动,围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和质检体系建设,集中民智,破解难题。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典型事例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搞好协调配合,监管工作做到职责认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案件查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息报送到位。四是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对口上报厅畜牧业组、种植业组、水产业组和高毒农药组等对口单位,厅各专业组及有关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3日和23日前报厅监管办。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