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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9〕8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农业部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省农业厅制定了《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及时对口上报省厅有关单位。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厅结合全省“质量安全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农产品种养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扶优打假,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基地(企业)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关键技术。严厉查处在畜产品中添加瘦肉精等不法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二是健全农业、卫生、工商和质监等部门间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省县级以上城区内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机构建设,增强监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全省规模以上蔬菜基地(企业)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关键技术,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普及无公害蔬菜生产关键技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肥料和滥用农用调节剂等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全面推进食用菌行业建立质量标准全覆盖的管理体系;五是加强蔬菜质量监督检测,依法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蔬菜、食用菌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区域:60个蔬菜生产大县。
  此项工作由厅种植专业组、厅高毒农药整治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高毒农药整治组要与落实农业部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相衔接。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制定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管理;二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开展三聚氰胺专项监测,配合农业部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收购站;三是开展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推动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全面推进生鲜乳行业建立质量标准全覆盖的管理体系。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重点区域:以张家口、唐山、保定、石家庄四个奶牛养殖大市为重点,兼顾其他市。
  此项工作由厅畜牧专业组负责,与《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问题;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蛋白饲料原料整治,做到查出的“三聚氰胺”100%销毁,对奶牛饲料生产企业的蛋白原料进行100%抽检;二是开展饲料生产企业整治,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饲料生产企业100%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原料进厂验收制度,奶牛饲料抽检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整治,全省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检查率达到100%。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用蛋白粉、饼粕、鱼粉、肉骨粉、奶牛饲料,以及奶牛养殖场户使用的饲料原料、各种添加物和自配饲料;重点企业:蛋白饲料原料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奶牛饲料生产企业;重点地区:饲料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集中地区、饲料原料集散地,以及奶牛养殖集中区、牛奶加工集中区。
  此项工作由厅畜牧专业组负责,与《全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兽药GMP监管,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二是组织兽药市场整治。加大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兽药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三是加大兽药抽检力度,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兽药合格率;四是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开展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提高养殖用药水平;五是加强兽药残留监控,降低残留超标率。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2008年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等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市、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厅畜牧专业组负责。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考核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四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五是全面推进甲鱼行业建立质量标准全覆盖的管理体系。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河豚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罗非鱼、冷水鱼等主要消费品种以及甲鱼、海参、鲆鲽类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2000吨、内陆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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